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公室、各成人高校:
2024年天津市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现将《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8月15日
2024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计划和章程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称,统一为“非脱产”衔接。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业余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校外教学点备案手续,并经教育部汇总公布的省(区、市)招生。未按规定履行校外教学点备案手续的,我市不子安排招生。
2.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市采取先公布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数的办法。市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成人高校在津招生目录进行核对汇总后,在报名系统页面进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计划管理,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招生计划。
3.各成人高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等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 题。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规定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高起本(理工类、文史类)、高起专(理工类、文史类)、专升本(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十二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高起本考试科目
1.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以下简称理化)。
2.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类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以下简称史地)。
(二)高起专考试科目
1.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计算机基础
2.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计算机基础。
高中起点的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理化、史地试题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三)专升本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1.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2.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论、计算机基础。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
5.法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民法、计算机基础6.教育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理论、计算机基础。
7.农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计算机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医学综合、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考试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
除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其他各学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四)考试大纲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4年版)的要求命题;计算机基础科目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编的《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2024年版)命制试题
四、考试组织
1.2024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19日、20日,考生于规定时间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2.各区招生委员会是本区成人高考组织实施、考试环境治理、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协调本区公安、卫健、疾控、保密、网信、宣传、环保、电力、无委会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成人高考组考工作。
3.按照天津市成人高考考务工作要求,成人高考考点应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实施,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为加强考试管理,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门口集中保管,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
4.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5.加强试券安全保密管理。各区招办要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组考、回收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教育与培训,做好监督和检查。
6.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各区招办和考点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和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7.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加试,并在招生章程中注明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专业加试按照《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五、评卷及成绩公布
1.成人高考评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评卷点设在我市有关高校,采取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办法。
2.成人高考各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答在试卷上、草稿纸上以及答题卡其他位置的无效。
3.各评卷点应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卷工作组织管理、安全保密、评券教师选聘、评券业务培训以及处理评卷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组长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学科评卷小组须严格执行我市制定的评卷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好评卷工作,切实做好考生答卷的保密保管和评阅工作,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4.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招考资讯网查询本人成人高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5.依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答题卡、评卷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未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六、招生录取
1.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各成人高校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参照考生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考按招生学校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专业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0%,
4.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5.符合多项照顾政策(详见附件2)的考生,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不予累加。
6.成人高考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顺序依次为: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成人高考录取两个批次分顺序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每个批次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向考生公布招生院校余缺计划,顺序志愿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再根据余缺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7.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市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按照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8.建立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学校应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七、新生入学复查及违规处理
1.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被免试录取的新生,还需交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原件;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被免试录取的新生,还需交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须与录取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承诺书。学生签订的承诺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4.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
试实施办法
2.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
3.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下一篇:成人高考与开放教育的不同之处
(一)本网站所提供的成人高考资讯与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布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邮箱: shcrgk#126.com (#换成@),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